注册

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863.1-2017
发布日期
2017-09-29
实施日期
2017-09-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70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铅锌冶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铅锌冶炼行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铅精矿、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铅锌冶炼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 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以铅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铅锌冶炼排污单位和生产 再生铅、再生锌及铅、锌材压延加工产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铅锌冶炼排污单位 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工业》发布前,热水锅炉和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参照本标准执行,发布后从其规定。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