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美容院服务规范》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商会
。
主要起草人
潘晓明
、许景权等
。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SB/T 10991-2013
- 发布日期
- 2013-04-16
- 实施日期
-
2013-11-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20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 归口单位
- 商务部
- 主管部门
- 商务部
- 行业分类
-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4031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6号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活美容的服务场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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