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美容院SPA磨砂护肤技术要求》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
主要起草人 潘晓明 、杨志刚 、许景权 、李彦冰 、黄晓惠 、刘相秀 、朱媛媛 。
备案号:5062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经营场所中SPA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