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振武 、那福利 、吴传军 、张建 、洪益群 、陈红雨 、闫修平 、韩镇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20 核能工程 |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9861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各要素策划准备、评价执行等各阶段工作的共性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