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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郭振武那福利吴传军张建洪益群陈红雨闫修平韩镇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442.1-20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实施日期
2025-03-24
全部代替标准
NB/T 20513.1-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5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99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861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各要素策划准备、评价执行等各阶段工作的共性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郭振武
那福利
洪益群
陈红雨
吴传军
张建
闫修平
韩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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