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在役检查规则第 1 部分:通用要求》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苏州热工院有限公司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聂勇 、孙海涛 、杨勇 、蔡家藩 、高晨 、许远欢 、葛亮 、凌礼恭 、徐旭光 、陶于春 、蔡军 、王小刚 、杨成 、王聪 、陈勇 、陈文卿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5031-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的在役检查1、2和3级承压设备及其支承件,以及部分非承压核岛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