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6部分: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传军 、许少群 、邵辉 、洪益群 、栾宝红 、晏卫国 、闫修平 、倪依雨 、张锋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98611-2025。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要素的定期安全评价的目的、内容、要求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