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12部分: 设计》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传军 、陈秋炀 、杨腊腊 、陈光毅 、李斌 、洪益群 、陈丽 、田彬 、张波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9861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设计要素定期安全评价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