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7部分:经验反馈》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振武 、吴楷文 、范利银 、邹建平 、于雪良 、陈滨 、熊文彬 、张锋 、吴传军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98612-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中经验反馈要素的评价目的、内容、方法和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