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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8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总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沈钦义师莉刘徐源朴志民颜丞铭徐光琴朱建国刘海英李春智张劲峰栾燕黄少帅杨永达吕尚霖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152225-T-605 已发布

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已发布标准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2225-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9-25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H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01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沈钦义
师莉
颜丞铭
徐光琴
李春智
张劲峰
杨永达
吕尚霖
刘徐源
朴志民
朱建国
刘海英
栾燕
黄少帅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6:2014。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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