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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T 16270-2009 (全部代替)

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

GB/T 28909-2012 (全部代替)

超高强度结构用热处理钢板

GB/T 36171-2018 (全部代替)

改善成形性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

GB/T 34560.4-2017 (全部代替)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当前标准计划

20251175-T-605 正在起草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175-T-605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01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4:2021。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和宽扁钢交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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