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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秦丽晔牛涛刘观猷乔松颜丞铭杨永达孙拓任根柱李灿明高燕易勋杜江杨治争孙宪进段禹奇唐超路士平刘海宽郭永谦马龙张宝宁刘复兴范明肖娟崔凯禹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T 28414-2012 (全部代替)

抗震结构用型钢

GB/T 34560.6-2017 (全部代替)

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当前标准计划

20251160-T-605 正在征求意见

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稿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160-T-605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01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秦丽晔
牛涛
颜丞铭
杨永达
李灿明
高燕
杨治争
孙宪进
路士平
刘海宽
张宝宁
刘复兴
崔凯禹
刘观猷
乔松
孙拓
任根柱
易勋
杜江
段禹奇
唐超
郭永谦
马龙
范明
肖娟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6:2023。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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