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GB/T 28414-2012 (全部代替)
GB/T 34560.6-2017 (全部代替)
20251160-T-605 正在起草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6:2023。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