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邯郸正大制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代晓莉 、颜丞铭 、王刚 、刘锟 、史斌 、赵焕春 、郭龙鑫 、孙长玉 、闫魁 、王心禾 、李炳赏 、高燕 、张洪顺 、易勋 、张金旺 、栾彩霞 、梁江涛 、赵景全 、汪军平 、和珍宝 、罗海炯 、范铁争 、李光 、王琳 、刘勇 、王肖杰 、郭勇 、廖广府 、彭一健 、赵福亮 、王波 、段禹奇 。
GB/T 34560.1-2017 (全部代替)
20251162-T-605 正在征求意见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1:2021。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