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五常大米》由 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即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五常金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常市大米产业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常市民乐乡华米米业有限公司 、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 、五常市彩桥米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晶岩 、邱志平 、卞雪 、刘浩 、李云辉 、云振宇 、张瑶 、史波林 、谭琪琦 、辛立敏 、张野 、孟炬 、张劲男 、董玥 、周芳 、张洪 、米雯名 、刘宏宇 、郭舰 。
GB/T 19266-2008 (全部代替)
20221424-T-463 正在批准
67 食品技术 |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