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高安大米》由江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高安市川硒农业专业合作社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安市盛发粮油有限公司 、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高安市瑞前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备案号:12905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