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通用要求》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委托TC113SC1(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74862-Q-312
正在审查
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通用要求
基础信息
- 计划号
- 20074862-Q-312
- 制修订
-
制定
- 项目周期
-
36个月
- 下达日期
- 2007-12-04
- 标准类别
- 产品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22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 组织起草部门
-
国家消防救援局
- 技术委员会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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