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大连路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姚松经 、张德成 、刘伶凯等 。
备案号:8189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向公众表达消防安全信息的蓄光消防安全标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