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委托TC113SC1(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包有权 。
GB 13495.1-2015 (全部代替)
20251021-Q-906 正在征求意见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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