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脏除颤器和心脏除颤器监护仪的专用安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 。
GB 9706.8-1995 废止
GB 9706.8-2009 (全部代替)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1-2-4:1983。
采标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