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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俞及周赛新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9706.8-1995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脏除颤器和心脏除颤器监护仪的专用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

GB 9706.8-2009 废止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 9706.204-2022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9706.8-2009
发布日期
2009-05-06
实施日期
2010-03-01
废止日期
2024-08-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9706.8-1995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10 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归口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4:2002。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俞及
周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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