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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五部分:空气放射性监测设备》 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12726.5-1997 废止

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五部分:空气放射性监测设备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2726.5-1997
发布日期
1997-06-20
实施日期
1998-03-01
废止日期
2017-12-15
上次复审日期
2016-12-31
上次复审结论
废止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F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效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951-5:1994。

采标中文名称:。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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