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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王志俭忙安石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9706.9-1997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

GB 9706.9-2008 废止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 9706.237-2020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9706.9-2008
发布日期
2008-03-24
实施日期
2009-01-01
废止日期
2023-05-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9706.9-1997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140.50;11.040.55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5 诊断设备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17.140 声学和声学测量
17.140.50 电声学
归口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37:2001。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志俭
忙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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