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黄圃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三角镇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民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冯丽军 、臧兴杰 、樊哲 、朱嘉欣 、马茜 、张烽 、廖小倩 、苏嘉仪 、曾韶辉 、吴舒婷 、黄俊杰 、程秋茹 、崔敏华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01256-2023。
规定了政务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岗位设置、岗位服务要求、监督考核、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