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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逆向物流服务良好行为规范》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2021100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99 有关公司(企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 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逆向物流活动的良好行为规范,适用于开展逆向物流服务的(各类)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a)生产企业; b)回收企业; c)物流企业; d)开展符合性评价的相关机构。 二、技术内容 该标准基于国内外逆向物流服务良好实践,主要从良好行为要求和良好行为管理要求两个维度,系统地对企业实施逆向物流服务的良好行为全过程进行了规范。 良好行为要求规定了企业逆向物流服务的通用服务与操作流程,对收集、包装、装卸、运输、拆解、仓储、检验、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以保障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性、环保性、效率性、经济性。 良好行为管理要求,规定了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服务的合规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材料管理、环境与安全管理、评估、诊断与持续改进。良好行为管理要求兼顾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回收物品的数据销毁、再销售物品的质量说明等都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有效保护,是企业长期可持续开展逆向物流服务的必备要素。 1.“合规管理”规定了企业应制定并及时更新合规计划,遵守相关法律和环境、卫生、安全、及数据安全的法规要求; 2.“人员管理”规定了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应接受的培训教育; 3.“信息管理”重点规定了保障逆向物流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溯源、数据销毁三个维度的要求。其中,数据销毁要求要有专门的人员来对回收物品涉及的个人信息进行数据销毁,防止泄露个人隐私; 4.“材料管理”规定了危险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的处置方法。危险材料是指未经过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处置,其毒性或其他潜在因素将危害工作者的健康与安全、公共安全与卫生的材料; 5.“环境与安全管理”基于风险管理思维,规定了现场的环境与安全、风险评估系统、风险预防系统、应急处理系统等方面要求; 6.“评估、诊断与改进”规定了企业应开展逆向物流服务的评估和诊断,持续改进,保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