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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家政服务人员服务规范》由 TC533(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906-T-32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和国际人口流动的增加,涉外家庭的数量不断上升。为了满足这些家庭的特殊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变得尤为重要。 另外本标准外文版可作为国内服务机构、协会等与国外机构合作交流的基础。

目的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家务劳动社会化进程加快,家庭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家政服务人员应该具备何种能力既是使用家政服务家庭所关心的,也是家政服务员关注的。

因为传统认识“保姆”从事的家政工作很笼统,直接导致消费者与提供服务者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没有标准,导致消费者认为家政服务员干的少,而家政服务员认为做了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直接影响服务质量,也影响家政行业的声誉,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为此,站在家政服务岗位的角度,制定家政服务人员能力规范非常有必要。

通过对家政服务员应该掌握的技术、礼仪、流程等要求,有利于家政机构在培训、管理、考核家政人员工作时有据可依。

同时,消费者对照家政服务人员能力规范,可以了解家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应该掌握的服务技能,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关系,对于维护消费者、劳动者、家政机构、家政行业多方的利益都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与评价、家政服务人员聘用与管理。标准提出了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和对应的职业技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