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23种金属及其化合物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 、新建工程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 、韶关学院化雪与土木工程学院 、新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测试中心 、自治区人民政府305项目办公室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30 工作场所空气 |
备案号:9727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