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由深圳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曾碧静 、黄晓莉 、陈澄 、吴恋 、李睿 、詹炳 、郭佳 、方诚 、李俊杰 。
备案号:91421-2022。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