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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由广东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明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赵仕瑞曹智勇张楷龙刘戈邓爱华夏勇林祎珣章华娟谢东生戴海洋徐剑黎东初吕金玲钟志伟王秋雯任明峰王胜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2535—2024
发布日期
2024-07-19
实施日期
2024-1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
L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6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6730-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抄送给人民检察院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业务交换。 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密案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赵仕瑞
曹智勇
邓爱华
夏勇
谢东生
戴海洋
吕金玲
钟志伟
王胜友
张楷龙
刘戈
林祎珣
章华娟
徐剑
黎东初
王秋雯
任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