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由广东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明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赵仕瑞 、曹智勇 、张楷龙 、刘戈 、邓爱华 、夏勇 、林祎珣 、章华娟 、谢东生 、戴海洋 、徐剑 、黎东初 、吕金玲 、钟志伟 、王秋雯 、任明峰 、王胜友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备案号:116730-2024。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抄送给人民检察院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业务交换。 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