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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4部分: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由深圳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曾碧静黄晓莉李睿吴恋万小红孙桢晶熊焰琴秦婷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246.4-2022
发布日期
2022-07-22
实施日期
2022-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424-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人员管理、硬件设施配置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曾碧静
黄晓莉
万小红
孙桢晶
李睿
吴恋
熊焰琴
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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