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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2部分:文书撰写制作》由深圳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黄晓莉曾碧静杨文君陈澄万小红卓斌权晶黄锐凯孙紫娴刘婧宜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246.2-2022
发布日期
2022-07-22
实施日期
2022-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3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422-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文书的撰写和制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晓莉
曾碧静
万小红
卓斌
孙紫娴
刘婧宜
杨文君
陈澄
权晶
黄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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