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2部分:文书撰写制作》由深圳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黄晓莉 、曾碧静 、杨文君 、陈澄 、万小红 、卓斌 、权晶 、黄锐凯 、孙紫娴 、刘婧宜 。
备案号:91422-2022。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文书的撰写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