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备案号:72012-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部分VOCs 的采样,适用于本方法的VOCs 包括经实验验证可在所用的材质类型气袋中稳定保存的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