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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由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政协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姜建军廖远飞曹秀梅江水吕勇吴序一王超群黄汝唯秦晓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206-2021
发布日期
2021-12-13
实施日期
2022-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
归口单位
政协深圳市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6960-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姜建军
廖远飞
吕勇
吴序一
秦晓红
曹秀梅
江水
王超群
黄汝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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