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由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政协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姜建军 、廖远飞 、曹秀梅 、江水 、吕勇 、吴序一 、王超群 、黄汝唯 、秦晓红 。
备案号:86960-2022。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