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由广东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市民政局 。
主要起草人 周惠明 、刘德华 、王娟 、叶小燕 、张伟敏 、周财泉 、何蜜 、胡葳 、刘柱 、徐福华 、陈潇胤 、黄诗琳 、杨明 、崔晓雷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66380-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城乡社区协商的原则、主体、内容、形式、程序、成果运用、后续工作和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乡社区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