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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12部分:药物体外抗病毒效果测定》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人民医院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 葛以跃崔仑标朱宝立迟莹吴斌吴涛朱小娟乔乔赵康辰刘根焰张宏宾张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2.12-2021
发布日期
2021-11-04
实施日期
2021-12-04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6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161-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药物体外抗病毒效果测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葛以跃
崔仑标
吴斌
吴涛
赵康辰
刘根焰
朱宝立
迟莹
朱小娟
乔乔
张宏宾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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