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8部分:物体表面检测与评估》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第五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二院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谈智 、朱宝立 、崔仑标 、程军平 、徐佳南 、钱志远 、罗晓明 、沈欢喜 。
备案号:7254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物体表面新冠病毒的采样和检测,其它传染病流行期间的物体表面污染样本的病毒检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