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7部分:空气样本检测与评估》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州第五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二院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周连 、崔仑标 、徐斌 、丁震 、程军平 、徐佳南 、钱志远 、罗晓明 、沈欢喜 、朱宝立 。
备案号:7254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空气中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其它呼吸道病毒的空气样本检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