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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7部分:空气样本检测与评估》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二院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

主要起草人 周连崔仑标徐斌丁震程军平徐佳南钱志远罗晓明沈欢喜朱宝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2.7-2020
发布日期
2020-03-02
实施日期
2020-03-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62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11.020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7254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空气中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其它呼吸道病毒的空气样本检测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周连
崔仑标
程军平
徐佳南
沈欢喜
朱宝立
徐斌
丁震
钱志远
罗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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