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病毒分离与鉴定》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第五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二院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迟莹 、朱宝立 、葛以跃 、郭喜玲 、崔仑标 、程军平 、徐佳南 、钱志远 、罗晓明 、沈欢喜 。
备案号:7253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各类临床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分离培养,其它呼吸道病毒的分离培养程序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