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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病毒分离与鉴定》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第五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二院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迟莹 、朱宝立 、葛以跃 、郭喜玲 、崔仑标 、程军平 、徐佳南 、钱志远 、罗晓明 、沈欢喜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2.2-2020
发布日期
2020-03-02
实施日期
2020-03-03
废止日期
2025-08-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62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11.020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7253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各类临床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分离培养,其它呼吸道病毒的分离培养程序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迟莹
朱宝立
崔仑标
程军平
罗晓明
沈欢喜
葛以跃
郭喜玲
徐佳南
钱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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