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18部分:规模化核酸检测程序》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吴斌 、朱立国 、杨斌 、赵康辰 、吴昀 、刘文俊 、王寅 、吴涛 、朱小娟 、温恬 、黄超 、乔乔 、葛以跃 、崔仑标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87325-2022。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核酸检测过程中的人员配备、环境与设施、设备与耗材、试剂与材料、检测流程及生物安全防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