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设置要求》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郑高行 、朱华海 、马军 、吴贇贇 、李琳琳 、余能超 。
备案号:7607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