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要求》由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大学 、辰铭善川(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江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国涛 、李华栋 、李小强 、谭勇 、唐梦霜 、徐建楠 、叶靖 、李蕾 、刘斌 、余庆慧 、王小铭 、石德智 、范森 、罗鹏 、黄丽云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111047-2024。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建成区(不含区县城区)、集镇所在地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人口集聚度高的乡村居住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