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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叶宏钱骏陈军辉范武波姜涛孙蜀冯小琼唐斌雁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 2682—2020
发布日期
2020-04-16
实施日期
2020-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72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规划区的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建设施工过程的扬尘排放管理。城镇和农村区域施工场地可参照执行。当AQI大于300时,不适用本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叶宏
钱骏
姜涛
孙蜀
陈军辉
范武波
冯小琼
唐斌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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