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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主要起草人 沈炳岗李养养吕婧曹磊孙玉琪靳俊杰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1/ 1078-2017
发布日期
2017-07-06
实施日期
2018-08-0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30 工作场所空气
归口单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66834-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的施工场界扬尘排放控制要求、监测方法、监测点位设置、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规划区的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建设施工过程的扬尘排放管理。城镇和农村区域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未涉及的污染物指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沈炳岗
李养养
孙玉琪
靳俊杰
吕婧
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