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能效中心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裴冰 、胡磬遥 、孙毅 、黄成 、魏玉剑 、陆建旻 、林欣 、刘娟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387-2018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8-06-07
全部代替标准
DB31/ 387-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64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

适用范围

篇幅较长,详见标准文本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裴冰
胡磬遥
魏玉剑
陆建旻
孙毅
黄成
林欣
刘娟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