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能效中心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裴冰 、胡磬遥 、孙毅 、黄成 、魏玉剑 、陆建旻 、林欣 、刘娟 。
备案号:5964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
篇幅较长,详见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