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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能效中心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裴冰胡磬遥孙毅黄成魏玉剑陆建旻林欣刘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387-2018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8-06-07
全部代替标准
DB31/ 387-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64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适用范围

篇幅较长,详见标准文本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裴冰
胡磬遥
魏玉剑
陆建旻
孙毅
黄成
林欣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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