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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7 部分:体育场馆》由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主要起草人 王洪段玉喜齐忠山王家声徐颖军于冬王志涛翟东刘杰徐世祥张学敏黄宇石诚杨丽赵奉建房兴立孙秀林姚国伟王树业鄂卫民乔焱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 684-2016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5361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体育场馆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体育场馆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洪
段玉喜
徐颖军
于冬
刘杰
徐世祥
石诚
杨丽
孙秀林
姚国伟
乔焱
齐忠山
王家声
王志涛
翟东
张学敏
黄宇
赵奉建
房兴立
王树业
鄂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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