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超声诊断设备的声输出检测方法规范》由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张钰 、郑燕 、吴敏珊 、林鸿宁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
备案号:4920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现有的用于医学诊断用途的超声仪器,包括超声回波测距设备(手动和自动扫描)透射设备、多普勒回波设备及其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