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由 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SC2(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志俭 、忙安石 。
GB 16846-1997 (全部代替)
20065200-Q-464 已发布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157:1992。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