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
主要起草人 张宝琮 、乔焱 、赵伯文 、许沛然 、胡海亮 、刘东海 、马宝龙 、程海升 、于兴元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43176-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