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天然橡胶初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先进天然橡胶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海南天然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 、海南大学 、中国天然橡胶协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丁爱武 、丁小芳 、向玲 、伍谷 、叶红春 、李杰 、张睿 、陈涛 、张毅超 、张杰 、黄丹 、袁瑞全 、唐海龙 、谢东海 、杨晓姝 、廖建和 、廖双泉 、孙宏飞 、李博念 、郑文荣 、侯凤霞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125375-2025。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天然橡胶初加工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天然橡胶初加工新建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