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再生橡胶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山西科城环保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平遥县橡胶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王浩 、司雷霆 、吴丽玲 、袁进 、刘澎 、解磊 、张勇 、何泓 、迪世靖 、李瑞云 、秦艳 、张浩 、李杨 、范睿 、李洋 、崔尚成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6844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橡胶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与分析方法、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现有再生橡胶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再生橡胶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同时也适用于独立胶粉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