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国际标准
国外标准
技术委员会
标准化人才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江苏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2-12-28
实施
于 2023-03-28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 4436-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3-2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95534-2023。
相近标准(计划)
DB34/ 4810-2024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 1641-2012 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 1930-2019 再生橡胶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6/ 455-2018 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068-Q-467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064-Q-467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4-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6/613-2023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 859-2018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