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由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江西省抚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江西省景德镇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景德镇乐平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备案号:110358-2024。